4月20日,有长沙市民在市长信箱对购房时公积金不能贷款装修部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市长信箱近期予以了回复。针对这种情况,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积极与商业银行沟通探讨,提出职工购买精装商品房申请组合贷款时,装修费用可以使用商业银行贷款的意见和方案,争取尽快落实,着力保障刚需人群的公积金权益。
文字内容如下:
信件内容:
本人去年放弃深圳的高薪回来长沙,就是想在长沙安一个家,从深圳回来后开始着手落户。落户挺顺利的,到今年八月一号就有购房资格了,最近在各大楼盘奔波,得知毛坯楼盘实在太少了,而且你根本买不到,以后会越来越少,不得已只能买精装,,但是精装修不能贷装修部分,我问过楼盘,毛坯和装修部分相差两千,一个8200单价的106平的房子,只能公积金贷款46万,自己要付41万左右,我好不容易让公司帮我公积金金额交多,现在可以贷60万。但是却用不到。心里很寒心。
能不能恳求政府看在我们上班族不容易的份上,要求楼盘和我们购房者的合同上写房子的总价,这样我们能以总价公积金贷款。(我问了楼盘,毛坯和装修分开写还是总价写是政府定的)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需求,为了尽可能让更多的缴存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目前我中心不支持装修支出使用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全装修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了房屋毛坯价款和装修价款的,装修价款不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关于您关心的购买全装修住宅首付较高的问题。我中心正在积极与商业银行沟通探讨,提出职工购买精装商品房申请组合贷款时,装修费用可以使用商业银行贷款的意见和方案,争取尽快落实,着力保障刚需人群的公积金权益。 若以后您还有关于公积金方面的疑问,欢迎您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提供详细信息,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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