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着力解决高层次人才购房贷款需求,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高层次人才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至240万元。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着力解决高层次人才购房贷款需求,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吸引人才落地方面的积极作用,打造人才安居家园。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于10月18日印发《关于湖南省内高层次人才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的通知》(湘直资管 [ 2021 ] 19号)。
《通知》明确规定,高层次人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未满12个月的,在购买自住房时也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取消了正常缴存12个月方可申请贷款的限制条件。在贷款额度方面,高层次人才的贷款最高额度为240万元,放宽至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N倍数 × 4)+(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N 倍数)。配偶如果也属高层次人才的,则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N 倍数 × 4,但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40万元。
《通知》还规定,在省政务服务大厅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部,设立了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专柜,具体负责高层次人才政策咨询、服务预约,提供 " 一站式 " 便捷服务。
具体来看,《通知》所指的贷款对象指经省、市人才办、组织与人社部门认定为A、B、C、D 类高层次人才,获得人才绿卡或人才证书,省内其他市州高层次人才符合长沙市人才认定标准可参照执行。
此《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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