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长沙市第三批集中供地26宗地块集中挂牌,本次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上午9时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1年12月22日上午9时止。
分区域看,开福区4宗,雨花区3宗,芙蓉区1宗,岳麓区3宗,天心区1宗,望城区14宗。
芙蓉区:
[2021]长沙市141号
该宗地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杉木村,宗地总面积为76461.33平方米,出让面积为66463.32平方米。规划用途: R2。出让年限:70年 。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2.8。
其他要求为:
1.项目建设须按相关文件落实装配式建筑和教育配套要求。
2.根据《长沙市商住经营性用地出让限地价溢价竞自持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长资规发〔2020〕170号),该宗地须竞自持租赁住房,最大可竞自持租赁住宅建筑面积186097平方米,竞报幅度按600平方米/次确定。应遵守国家及长沙市租赁房管理相关要求。
3.摘牌单位必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美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长住建发﹝2021﹞25号)要求,保证该项目建筑前区满足相邻城市规划道路的协同设计要求,并无条件在建筑前区承担城市规划道路的人行道功能,以及承担沿道路公共附属设施放置和后续的相关建设维护管理协调工作;
4.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联合竞买的,其中至少一方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价结束后竞买人申请最高报价人资格或申请参加现场摇号资格审查时,同时在网挂系统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证明文件。经审查,竞买人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将取消最高报价人资格或不能取得参加现场摇号资格并扣除5%的竞买保证金。
5.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时,应提交《承诺书》,承诺竞买保证金和购地资金来源未违反挂牌公告规定,竞得人缴纳全部地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证明购地资金未违反挂牌公告规定。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金融办对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发卷手续。若经审查,竞得人的购地资金来源违反了挂牌公告规定的,撤销《成交确认书》,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土地已交付的,竞得人应无条件将土地交还出让人。
6. 土地挂牌出让最高限价128970万元,挂牌宗地的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超过13480元/平方米。
地块范围:地块位于芙蓉区东岸街道杉木村,南至滨河路,北至纬十二路,西至长白路,东至红旗路,出让面积66463.26㎡(99.70亩)。
项目定位:高端品质、纯住宅社区、准一线滨河稀缺景观。
教育配套:片区范围内有一所已建小学,为大同瑞致小学,另外有两所幼儿园,加上地块自身配套幼儿园,教育资源丰富。教育设施占地面积33042㎡。
其他配套:地块南邻浏阳河风光带,属于市级的公园绿地,现状已建成,往南为浏阳河,景观规线开阔。地块北边约500米规划有隆平公园。周边公园绿地较多,景观资源上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0.32平方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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